台“法務部”在“行政院長台北律師事務所”陳沖高雄會計師事務所要求下,進行“個資法”檢討,相關報告即將出爐;“行政院”官員表示,由于“個資法”已過複議時限,“行政院”不會提出複議案,若“法務部”檢討報告認爲,有“修法”必要與急迫性,“行政院”會盡速來推動“修法”,“行政院”推動“修法”態度明顯;至于是否會先公告實施,“行政院”目前沒有定見。
“個資法”“修法”至今已兩年,但因對業界沖擊大,內容爭議多,遲遲未上路。“法務部”2月中旬,在“行政院”院會提出施行規劃報告,預計2月專利佈局底將施行細則報請“行政院”審查,但陳沖並未采納,反而指示“法務部”參酌金融界等各界意見後,針對相關問題、因應對策與後續處理建議,提出評估報告,更責成政務委員羅瑩雪、張善政協助。
羅瑩雪表示,依據“個資法”第六條對于敏感性個人資料,包括醫療、基因、性生活、健康檢查及犯罪前科等個人資料搜集、處理或利用,即使獲得當事人同意,連病曆都不得提供其他使用,過于嚴苛、完全違背現況;第五十四條對于間接搜集個人資料,必須在一年內告知才能處理或利用,也難以執行,傾向改爲在利用前告知即可。
陳沖日前指示“法務部”進行“個資法”檢討,兩個月內提出報告,期限爲本月16日。“行政院”官員表示,會參考“法務部”建議,若認爲有“修法”必要,會盡速來推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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